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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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院党委书记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落实学校教育理念和职能部门对学生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负责学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 协助学院党委书记开展工作,做好本院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学院党委书记不在时,主持学院党委日常工作。
2、根据校党委关于学生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年度工作计划等,加强院风、学风建设,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指导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安排、研究、总结阶段性工作;负责辅导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和评比工作。
4、负责学生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指导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认真抓好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在优秀青年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做好入学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稳定教育、素质教育、创业就业指导、毕业教育、毕业鉴定、学生违纪处理等工作。
6、负责学生年度综合测评、评先评优、学生奖学金推荐评选;负责贫困生认定、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及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等工作。
7、对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考核,指导他们结合学院特色,开展学术科技创新、学习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校园文化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8、通过各种渠道、形式和方法,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对学生中出现的不良倾向和不安定因素要及时加以引导,予以正确处理;并及时向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本院党委汇报。
9、负责本院学生工作经费的使用和学生工作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10、负责对外宣传和网络建设,在各种媒体上宣传本院办学经验成就和学生工作特色,扩大学院的影响力。
11、完成学校党委和有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完成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交办其它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