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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度

生命科学学院行政副院长岗位职责

在院长和书记领导下,分管学院行政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和学院有关精神和决议,提高学院各项工作的执行力。具体岗位职责:

1、分管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校、院两级关于行政工作的决议和规定。

    2、分管全院人员的业务考核、考勤、奖惩等工作。安排好全院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制定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集体活动。

    3、分管学院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的培训,强化服务意识,及时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4、分管学院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做好教学用房和科研用房的分配调整和管理工作。负责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负责实验教学的运行和质量控制。

5、分管学院固定资产,协助国资处做好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的招标和验收工作。

6、分管学院办公、教学、实验场所的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

    7、分管学院宣传、对外联络交流及接待等工作。

8、分管学院档案和资料室的建设工作。

    9、分管工会工作,指导工会活动,负责教职工的福利性工作。

10、分管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学院经费的使用和审核,负责课酬的结算、奖惩、津贴的审核和发放,负责平台建设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依法合理使用经费和资金。

11、主持制定院内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秩序。

    12、负责举办的各种会议和学术活动的协调和安排工作。

13、协助院长书记,做好人才引进、师资队伍建设、协助学校做好教师待遇、住房的协调等工作。

14、协助学校,分管学院保密工作。

1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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