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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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中心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实验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特制定本细则,其具体内容如下:
1. 实验技术人员是指在岗的专兼职实验员。
2. 各教学实验室实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制。实验技术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充分认识到高等学校实验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性。
3. 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实验室的管理与安全工作:与实验教师协调上报实验用低值耗材、药品、教学仪器设备等采购计划;领取耗材、药品、教学仪器设备,并负责实验室内耗材、药品、教学仪器设备等的保管工作,尤其须保管好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每学期清点一次,年终盘存,做到出入有帐,帐物相符;一经发现问题,需及时向实验中心主任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实验室物品分类管理,摆放有序;做好日常和节假日的防火、防水、防盗、防毒工作;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卫生;负责实验室的钥匙保管。
4. 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制定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能熟练操作、使用仪器设备;安排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准备、整理、收发等工作;协助实验指导教师、学生正确使用实验仪器设备;及时维护和报修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不低于90%。
5. 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实验室的实验准备并协助实验教师开展实验教学工作:采集或购买实验材料,配制实验试剂并分装到位,保证在实验教学开课前所需试剂、耗材及仪器等满足要求;协助实验指导教师完成预试验和实验教学任务;每学年承担实验准备工作量不低于30000人时数。
6. 实验技术人员要掌握有关实验教学的基本原理与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验技能。
7. 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注意分工协作,自觉遵守实验中心考勤纪律,积极完成各类、各级实验室检查工作及学院和实验中心分配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