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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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秘书是分管教学院长组织、管理学院教学工作的助手和参谋,是学院与教务处沟通的桥梁。教学秘书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协助抓好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做好教学组织、学籍管理、教学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具体工作职责:
1、负责教学管理的常规性工作。做好选课、排课、落实上课教室,落实教学任务;严格执行调停课制度,及时办理调停课审核、报批手续,并通知相关教师和辅导员;组织召开有关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学习中的问题及意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定期组织教学检查和督导,了解课程进度和质量,及时反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记录;认真做好每学期教学资料的回收、归档、保管工作(包括:成绩、试卷、考试安排、考试纪律、考试巡查、成绩核查等);负责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计算工作;协助教务处做好学籍异动(含转入、转出)、成绩管理工作,提出并上报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和结业的学生名单。
2、协助分管领导实施教学实践性考核环节的各阶段工作。包括与实习基地的联系、各阶段的计划安排、中期检查、后期总结表彰等;及时搜集实习过程中的突出事例,单位评价、宣传报道等实习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好毕业论文撰写全程的计划安排、中期检查、答辩安排及后期总结、表彰和归档等工作,严格执行学校要求,确保毕业论文质量。
3、负责教学工作会议的会前准备、会议记录、会后宣传报道与落实反馈工作;及时搜集教学文件、教学会议材料、教研室活动记录等相关教学活动的信息资料,做好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
4、负责双学位学生的教学管理等常规性工作,确保正常运转。及时收集、传递、审核上报、留存相关双学位学生的信息;协助做好双学位学生的咨询、答疑解惑等相关工作。
5、做好各类考试(四、六级、计算机等)及选修课的报名工作,并按教务处要求定时上报。
6、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制定、修改教学计划、教材选用和年级学生培养方案,做好专业建设工作。
7、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授课老师的选聘、管理和考核、评奖工作。掌握师资基本信息;及时搜集学生、教务处、督导员等相关人员对任课教师的评价材料,并做好记录,提供考核依据。
8、按规定办理本系学生的休学、退学、复学、转学手续,并将材料归档;协助分管院长做好学生入学注册、离校工作,协助辅导员做好成绩的登记及成绩报告单的邮寄工作。做好补考的成绩登记上报工作;做好毕业班学生成绩的核查上报工作。
9、做好学院网站本科教学栏目的信息更新工作。
10、完成并及时反馈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