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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动态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日常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淮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学生日常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一)实行学生上课考勤制度

 1.学生应当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正常上课。因各种原因不能上课者,应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无故旷课。如果未经请假而旷课达到一定时限者,视情节轻重及其检查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按学校《淮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各班班委会要认真执行考勤制度,学生的必修课、班会、晚点名等都应实行考勤。考勤结果在班级日志上作好记载,汇报各授课老师。辅导员应定期对班级考勤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讲评;

 3.各辅导员将不定期抽查学生上课、晚点名等考勤情况,经认定一学期无故缺勤1次或迟到达到3次者,取消本学期学校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评先评优等资格。

(二)坚持星期日晚点名制度

为保证下一周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准确掌握思想动态,各班级辅导员应切实抓好周日的晚点名,辅导员必须到场,对本周班级事务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讲评,并对下周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严格新生早读制度

新生一年级做早读一直是我院学生管理的优良传统,为进一步严格新生早读制度,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院风学风,对于学生早读规定如下:

 1.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抓好落实,班级班长、学习委员等班干部为直接负责人,加强考勤管理,切实保证早读质量。

 2.经认定一学期无故缺勤1次或迟到达到3次者,取消本学期学校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评先评优等资格。

(四)严格学生请假规定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因特殊原因请假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13天,由辅导员批准;请假47天,由院系批准;请假超过7天,报学工处批准,若未经请假无故旷课者,取消本学期学校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评先评优等资格。

 2.学生请事假,必须有家长或有关方面的证明;学生请病假,必须有本院门诊部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

(五)加强学生寝室文明卫生建设

     学生寝室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班级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寝室建设,引导学生创建良好的寝室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会生管部应积极开展学生寝室文明卫生建设,形成一种长期制度,各院系加强检查评比,经认定一学期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达到3次者,取消寝室全体成员本学期的学校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评先评优等资格。

(六)严格学生寝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学生寝室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生科院团总支不定期检查寝室消防安全,经认定学生寝室有下列四类违规行为之一者,取消本学期学校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评先评优等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淮北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给予纪律处分;对寝室有违规行为且无人承担责任,实行寝室全体成员集体处罚:

1.存放或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毯、电取暖器等电器;

2.存放或使用灶具、电炉、煤气炉、酒精炉;

3.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设施;

4.因使用禁用电器类、使用禁用灶具类、擅自使用消防器材设施类、使用劣质电源接线板、私接乱拉电源线等引为引发火情或火灾者。

 

 

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

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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